POS機投訴部門電話
POS機的普及省去每天統計交易明細的煩惱,POS機的打印流水功能,讓每日交易明細一目了然。銷售記錄和客戶收據將自動打印,交易速度快、穩定性強,實現上門刷卡支付功能,商家實現收款便捷的同時也杜絕了資金安全隱患。
假如POS機出現亂扣費現象,有可能使用的不是一清機,或是些市面上的小品牌,沒有質量安全的保障,費率和結算后臺可以隨意更改等等有很多不安全因素。假如消費者遇到此類問題,可以撥打95516進行投訴,向銀聯提供銀行的**、交易時間、金額、商戶名稱、地址以及編號等信息。
POS機使用常遇到的問題
1、鍵盤類故障
判斷顧客銀行ka是磁條卡還是芯片卡,假如是芯片卡請揮卡或插卡使用,假如是磁條卡請確認是一張卡還是多張卡出現此問題。若只有一張卡出現該類問題,先請顧客聯系發卡行咨詢卡片是否正常。若多張卡片出現此問題請檢查POS機是否死機、按鍵是否被卡住,磁道是否有異物。
2、POS機長時間不用導致的鍵盤類故障
建議先給POS機充電30分鐘到1個小時,期間不要做任何操作,充好電后一般就能恢復正常。
3、發卡行的限制
首先重新簽到后再次刷卡嘗試,若重新簽到后仍出現此提示,可能是持卡人的卡片發卡行對受理終端的行業類型有限制,建議讓持卡人換張銀行ka支付。
12363投訴POS機有用嗎
12363投訴POS機是有用的。
開通12363電話,目的是方便金融消費者咨詢金融知識,對金融消費**進行投訴,以便職能部門及時有效處理,妥善化解矛盾,有利于暢通金融消費者咨詢投訴渠道,完善投訴處理機制,更好地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金融消費環境。假如想真正的投訴POS有效的話,直接找到所屬機構,正規的支付機構都是有客服電話的,打電話就可以解決。直接撥打銀聯電話:95516投訴遇到的問題即可,銀聯可以直接監管他們。
拉卡拉POS機
當然不需要擔心拉卡拉POS機的安全性,因為拉卡拉POS機是絕對正規的一清機,已經通過10多項安全認證,更有央行頒發的支付牌照許可證。而且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屬于上市公司,值得大家信賴,使用拉卡拉POS機可以免除保證金,更可以享受低費率。
銀監會投訴電話多少?
銀監會投訴電話是12378.

12378銀行保險消費者投訴**熱線是銀監會的**服務專線,主要職責是接受銀行保險消費者**投訴以及對銀行保險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其他單位和個人的銀行保險違法違規行為的舉報。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擴展資料:
發展歷程
1984年起,中國形成了中央銀行、專業銀行的二元銀行體制。中國人民銀行履行對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信托業的綜合監管。
2015年1月20日,銀監會宣布進行成立近12年來的首次組織架構改革。這包括:從原非銀部中分離出信托部,專司對信托業金融機構的監管。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銀監會投訴電話是多少
銀監會客服電話010-66279113.首先向銀行投訴在正常問題下若要投訴銀行的產品或服務,應先行與該銀行聯絡,這樣做可使銀行有機會及早解決投訴事項。各家商業銀行都有接受客戶投訴的渠道和處理步驟,以便對客戶投訴展開全面及時的調查,并使投訴獲得完滿解決。銀行也應向客戶說明投訴的程序。
銀監局官網上上辦公廳電話010-66279754.大型銀行部010-66279592.政策銀行部010-66279354.
12363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咨詢投訴電話。跨銀行、證券、保險等多金融領域的消費者投訴電話。
開通12363電話旨在暢通金融消費者咨詢投訴渠道,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該投訴電話受理范圍包括中國人民銀行法定職責范圍內的金融消費投訴,涉及跨市場、跨行業類交叉性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金融消費投訴。
社會公眾在申請金融產品和接受金融服務時與金融機構發生**的,原則上應先向金融機構投訴,如金融機構不予受理或在一定期限內不予處理,或對處理結果不滿意,可向12363電話投訴。
【拓展資料】
銀行監管指政府對銀行的監督與管理,即政府或權力機構為保證銀行遵守各項規章、避免不謹慎的經營行為而通過法律和行政措施對銀行進行的監督與指導。銀行監管指政府對銀行的監督與管理,即政府或權力機構為保證銀行遵守各項規章、避免不謹慎的經營行為而通過法律和行政措施對銀行進行的監督與指導。
自1949年建國以來,我國銀行監管法制發展歷經了建國初期的開創階段,計劃經ji時期及社會主義市場經ji時期等三個階段。在社會主義市場經ji時期,1995年3月18日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及1995年5月10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標志著我國銀行監管法制體系已初步成形。這兩部**成為我國銀行監管法制體系的核心。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賦予中國人民銀行“按照規定審批,監督管理金融機構”、“按照規定監督管理金融市場”、“發布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和業務的命令和規章”等監管職責,這意味著專門性的代表國家的權威監管主體已經確立。該法還進一步規制人民銀行的監管職責,包括對金融機構的審批,金融機構業務的稽核、稽查監督、存貸款費率的監管、財會信息查核,以及政策性銀行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