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據四川資陽警方消息,兩年前,資陽警方在公安部經偵局統一部署下,破獲了一起西南地區最大的跨境涉賭POS機非法經營案。這批POS機非法移機至澳門后,被犯罪團伙用于非法買賣外匯,為內地至澳門的賭客等套xian近12億元。目前,犯罪團伙盤踞在成都的3人均已獲刑,最高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商機”:偽造商戶執照申領POS機,非法移機分利


事情還得從幾年前說起。當時,福建男子孫某在澳門賭博時,認識了從事換匯業務的施某和潘某。他發現,兩人在為內地游客刷卡套xian時,使用的是境內POS機,當場便可兌付港幣給刷卡人。


從中嗅到“商機”,孫某2016年來到四川,先后在成都用本人和他人身份信息注冊了3家公司,做起POS機業務。3家公司由孫某實際控制和經營,2017年,他以公司名義,與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簽訂銀行ka收單外包服務協議,開始介紹商戶在支付公司注冊申請領POS機。公司的唐某和王某是他在四川本地招來的,唐某擔任文員和財務,王某負責POS機采購和聯系第三方支付公司簽訂代理協議。


王某到公司后,帶來了客戶資源,但他稱公司銷售給正規商戶的POS機業務量非常低。為此,從國內一個客戶處了解到POS機可在境外使用的方式后,孫某根據施某等人提供的他人身份信息,安排唐某采用PS技術偽造商戶營業執照,并向支付公司以商戶名義注冊申領POS機。


在唐某申領后,孫某和王某拿到POS機,安裝相應程序并進行檢測。隨后,這些POS機通過快遞的方式寄給施某等人,用于在澳門非法買賣外匯,為內地至澳門的賭客等套xian。


“公司與支付平臺合作,客戶刷POS機時,會支付萬分之五的手續費,公司大概能分得萬分之一點五、其余的萬分之三點五是第三方支付平臺收取的?!睂O某到案后供述稱,通過分利,公司也能獲得不菲的利潤。


偵破:非法改裝移機至澳門,為內地賭客套xian近12億元


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孫某等人的非法操作終會敗露。2019年11月6日,資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在工作中發現,全國多個省市、多家第三方收單機構的POS機涉嫌破解移機至澳門地區,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立案偵查后,一個長期“盤踞在成都,活動在澳門”的犯罪團伙浮出水面,四川省公安廳也指定資陽市公安局管轄孫某等人的非法經營案。


2025年7月,在公安部經偵局的統一部署下,資陽經偵組織40余人分赴成都、深圳、重慶、福州4地集中收網,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7名,查獲銀行ka989張、POS機具部,成功破獲這起四川首例、西南地區最大的跨境涉賭POS機非法經營案。


“我們抓了3個,上家的4個在福建等地,我們將這4人移交給福建打擊了?!辟Y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一大隊大隊長何家宇介紹,按規定,孫某等人在成都代理申請的POS機跨省后,便會被第三方支付機構監控到,監管部門會給予相應處罰。但孫某等3人申領POS機并改裝后,才由他人帶到澳門去使用,這些改裝的POS機非法移機后讓監控更難。


經查,孫某控制的公司申領了9臺POS機提供給施某等人非法使用,唐某還單獨注冊了1臺提供出去。因此,孫某從賣POS機和從支付公司分成獲利6萬元,唐某和王某在公司分別領到工資14.65萬元、9.9萬元,唐某個人提供的POS機還讓他拿了5000元好處費。這些綁定了商戶信息的POS機非法移機至澳門后,被施某等人用于非法買賣外匯近12億元,為內地賭客等在澳門刷卡非法套xian。


“賭客到澳門去,帶不了那么多人民幣,就找這種POS機刷,然后拿港幣再去賭?!焙渭矣钫f,施某等人根據刷卡當日人民幣與港幣的兌換匯率上下浮動,換取相應港幣給賭客,后又將現金港幣兌換成人民幣轉賬至賭客的內地賬戶。


判決:最高刑期6年,3人被罰16萬元還追繳違法所得


2025年6月,樂至縣人民審理后認為,孫某、唐某、王某為他人非法買賣外匯提供幫助,擾亂了金融市場秩序,構成非法經營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孫某是主犯,唐某和王某系從犯。


據此,樂至縣人民作出一審判決:以孫某、唐某和王某犯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3人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6.6萬元;有期徒刑2年半,緩刑3年半,并處罰金16.6萬元;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10.8萬元。此外,孫某的6萬元、唐某的15.15萬元、王某的9.9萬元非法所得也被追繳,凍結、扣押在案的公司賬戶余額及電腦、POS機、銀行ka、手機、電話卡等物品被沒收。


不服判決的3人提起上訴,孫某辯稱其不是主犯,原判量刑過重。唐某和王某則認為,一審對他們的違法所得查明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且從犯違法所得、罰金比主犯高,請求依法改判。二審出庭的檢察員也認為,原判罰金明顯不均衡,2019年9月前唐某、王某在孫某公司領取的工資不應按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資陽市中級人民審理后認為,孫某是主犯,但唐某和王某的違法所得,應以他們知道或應當知道孫某銷售到澳門地區的POS機是用于違法套xian時,而提供幫助獲得的收入作為犯罪金額。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


經查,2019年7月,孫某控制的公司曾向第三方公司出具計劃書,同意將違法分得的利潤支付違規使用POS機罰金,唐某和王某此時應當知道自己的行為違法。此外,從唐某和王某供述中可知,在2019年9月孫某公司被罰款后,兩人仍繼續為施某非法買賣外匯提供幫助。據此,二審認定唐某和王某的違法所得分別為5.3萬元、3.2萬元。


由此,資陽市中級人民在維持原判刑期及沒收凍結、扣押在案物品的同時,對部分判決作出改判:唐某和王某的罰金分別改為5.5萬元、4萬元,追繳的違法所得也分別改為5.3萬元和3.2萬元。


何家宇介紹,他從福建警方了解到,移交給福建的4人也已被判處相應刑罰。此前活動在澳門的施某在逃,警方仍在追捕。

非法移機為賭客套xian近12億元&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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