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2015年下半年,周師榮和趙正瑞共同開發了聚合移動支付收款軟件云,具有支持無卡支付的POS功能App,以虛構交易的形式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的犯罪活動。

周師榮通過與上游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對接,為云平臺提供資金結算支付渠道。同時,被告周師榮等人以“金融創新”為幌子,通過銀行ka支付、代碼掃描支付、會員信用ka現金等虛假交易服務,賺取會員信用ka費率與上游支付渠道費率差、會員升級利潤等。

其間,XX平臺采用“互聯網” 金融 支付 以“人人金融、人人分紅”、“三級分銷、無限裂變”為誘餌,以低費率、高利潤、投資回扣等運營模式進行推廣。利用會員拉下線賺取利潤的方式,縱向發展會員,通過收取代理年費貼牌定制,橫向為代理商定制“XX錢包”、“YYXX平臺等172個應用推廣XX平臺,為代理商提供客戶審核、售后客戶服務、資金結算、升級更新、系統維護、服務器架設等技術支持。

除了廣泛的影響外,云支付背后還有更多的故事。云支付作為一起涉及1000多億元的非法支付案件,有許多代理商加入,在廈門民生銀行的支持下。根據2018年7月廈門檢察院的通知,通過民生銀行廈門分行提供的非法經營渠道已達到179億元。

2018年3月,央行以“消除支付清算市場秩序,防范支付風險”的名義,向中國民生銀行廈門分行(新興支付清算中心)發放歷史上最高罰款,總計1.63億元。當時云支付模式備受關注。一方面,多層次利潤分配是POS機行業的正常模式,另一方面,多層次利潤分配涉嫌傳銷。

根據云支付的相關信息,云支付相當于將手機轉換為POS機。注冊聚合支付軟件時,需要輸入身份zheng、手機號碼、信用ka照片等敏感信息。此后,在面對面支付界面中,輸入信用ka金額,可以兌現,費率相當于購物刷POS機的費率,遠低于銀行信用ka現金提取費率。

手機變POS機(手機變POSs機)

而這部分差額會有一定比例的劃入刷卡人的網上賬戶。據云付介紹,傳統實體POS機刷卡率一般為0.6%,而云付最低刷卡率僅為0.31%,秒到賬。利潤可以通過與大多數消費場景的0.5%~0.6%的差額來獲得。

此外,根據相關報告,云支付員工、店長、老板、渠道提供商、代理商和合作伙伴的費率各不相同。水平越高,費率越低。

推薦5人或30萬人可免費升級經理級別;推薦10人或50萬人可免費升級老板級別;如支付880元,可直接升級為渠道級別,享受員工信用ka交易12%的利潤。

不同的獎勵機制對應于整個團隊的等級。直接推薦渠道提供商級別可獲得440元推薦獎金;支付880元可升級為代理,享受員工交易最高15萬元;5家代理獎勵1萬元,代理可獲得整個團隊同級別的1萬元;支付29800元,可直接升級為合作伙伴,享受員工交易最高18萬元的利潤;成為合作伙伴,一年內開發3家直接合作伙伴公司,獎勵2萬元,同級別整個團隊的1萬元。

云支付率分潤制度,A下級渠道商B也有下級C,是老板級別,然后C和下屬D是員工級別,D刷卡1萬元,A可獲得0.06%的利潤,即6元;B獲得0.02%的利潤,即2元;C獲得0.1%的利潤,即10元。

在無證經營支付業務的同時,也涉嫌傳銷。現在云支付塵埃落定,似乎一個時代已經遠去。